01
整櫃海運 FCL
適合貨量接近一櫃、需要獨立裝載或不適合混裝的商業貨。根據起運港、目的港、櫃型、裝櫃方式和貨物屬性確認訂艙方案。
- 按貨量和裝櫃條件比較 20GP、40GP、40HQ 等櫃型
- 可安排工廠裝櫃,或先將多供應商貨物集中後再裝櫃
- 訂艙前分別確認海運費、起運港、目的港、清關和派送範圍
整櫃按櫃型和線路核算;拼箱按體積或計費噸及兩端費用核算。海運費、港雜、清關、稅費和派送範圍須在報價中分別確認。
適合貨量接近一櫃、需要獨立裝載或不適合混裝的商業貨。根據起運港、目的港、櫃型、裝櫃方式和貨物屬性確認訂艙方案。
提供起運城市、目的港或交付地址、品名、件數、包裝、毛重、體積、貨值和貿易或交付方式。
按貨量、裝卸條件、目的地和進口責任,比較拼箱、整櫃、港到港或到門範圍,並區分海運費、兩端操作與派送費用。
確認船期和截倉要求,核對發票、裝箱單、申報要素與特殊貨資料後,再安排裝櫃、報關和港口交接。
到港後由確認的責任方銜接清關、拆箱或提櫃及末端派送;目的港費用、稅費和異常處理按正式報價與實際情況執行。
海運詢價應先確認貨量、起運港和目的港、費用範圍與進口責任;不要只比較單獨的海運費。
貨量接近一櫃、需要獨立裝載或不適合混裝時,先比較整櫃;小批量貨通常先核對拼箱。最終仍要按體積、重量、裝櫃條件、兩端操作費和交付地址核算。